判決指出,少年與父母及3個兄弟姊妹同住台中市,從9歲就讀小學時起,就遭父親以每週至少4次的頻率毆打凌虐,包括持衣架、鐵製木柄或鐵鎚、皮帶毆打、掐頸、罰跪等暴力對待,甚至故意不讓他吃東西,導致當時就讀國小的男童只能吃學校營養午餐度日。
由於男童遭凌虐受傷時均未即時就醫,身上經常出現大大小小傷勢,2017年被學校發現通報後,送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查出頭部有未明示部位挫傷、胸部挫傷等,社會局當時將他緊急安置,但返家後仍不時被父親毒打。
不堪長年家暴罹患重鬱症
2022年底,已經就讀高中的少年又因身上多處受傷,經學校通報被送到醫院急診,發現其左眼瞼及眼周圍撕裂傷等,社會局再度緊急安置,並由社工多次陪同少年就醫治療,但少年已因長年被父親凌虐,確診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及重鬱症,身心受到嚴重且難以抹滅的傷害。
社會局提告後,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少年父親罔顧倫常長期凌虐兒子,手段極盡粗暴不仁,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並與被害少年在審理中達成調解按期支付賠償,決定給予自新機會,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嚴格禁止再對少年施暴,並須參加5場親職法治教育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