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名義務人未領有我國駕照,卻駕駛小客車行經臺北市中山北路一段時,遇警方攔查實施酒測,竟拒不配合。案經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無照駕駛及拒絕酒測等違規事實,裁罰27萬元。
未料男子分文未繳便離境返韓,案件隨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臺北分署指出,受理案件後即展開財產調查,發現義務人在臺並無名下財產。
不過,執行人員持續清查出入境紀錄,發現男子近期多次往返臺韓兩地,研判可能因從事貿易而頻繁來臺。分署除密切掌握其入境動向,評估必要時依法限制出境(海),同時持續監控其在臺銀行帳戶資金流向。
數月後,執行人員發現有款項匯入該男子在臺帳戶,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最終順利足額徵起27萬元罰鍰,成功為國庫追回欠款。
臺北分署呼籲,春節期間聚會飲宴頻繁,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並應遵守交通法規,以免害人害己、傷及荷包。若遭裁罰應儘速繳納,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也可申請分期繳納。對於酒駕案件,分署將持續採取強力執行措施,展現公權力落實到底的決心,守護民眾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