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出,9名被告所犯之罪非輕罪,有高度逃亡之虞,但檢察官已完成偵查程序,具備充分證據,被告已無滅證之虞,因此裁定全數交保。
以下為太子集團在押被告交保金額
王昱棠:5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個案手機
辜淑雯:4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電子腳鐶+每週二、五向派出所報到。
李守禮:15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電子手環+每週二、五向派出所報到。
林揚茂:15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電子手環+每週二、五向派出所報到。
王俊國:3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電子手環+每週二、五向派出所報到。
陳麗珊:1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電子手環+每週二、五向派出所報到。
陳韋志:5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電子手環+每週二、五向派出所報到。
鄭巧枚:15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電子手環+每週二、五向派出所報到。
邱子恩:5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電子手環+每週二、五向派出所報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