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名高中生當時是在上學途中,正過馬路準備前往捷運站搭車,不料走在斑馬線上卻遭張翁駕駛的休旅車撞擊,高中生當場倒地翻滾一圈,所幸並未受傷,隨即繼續前往學校,肇事駕駛則僅短暫下車查看即離去。後因熱心民眾目擊全程將車禍過程PO網,引發社會關注。
楠梓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肇事車輛與駕駛身分。警方表示,初步調查張姓老翁未停讓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此外,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涉嫌違反同條例第62條第1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此外,被撞的學生今天下午也向警方報案,警方表示,將通知張翁到案說明,調查他是否涉嫌《刑法》肇事逃逸罪,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者亦可處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發生交通事故時,無論有無人員受傷,均應立即報警處理,切勿心存僥倖離開現場,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