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前媒體詢問,是否會給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質詢索資?劉世芳表態,內政部立場從頭到尾都一樣。
劉世芳表示,「我自己是中華民國的內政部長」,按照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跟法治的社會,有民主才有法治,遵守法律是當政府官員最基本的守則。不管是《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選罷法》,或是上個禮拜由立法院長韓國瑜所主持的黨團協商,裡面有關所謂結論的部分,提到在事實跟法律還沒有確認之前,或是司法判決之前,其實「李貞秀女士」擔任立法委員的身分是有疑慮的。
劉世芳說明,「我會按照這樣的方式來遵守,我一定不會知法而犯法」,除了李貞秀的身分,台灣是一個有國安法的地方,包括《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以及《反滲透法》都要求政府官員,在機密的相關文件,或是公文書處理的時候,要非常審慎處理。
劉世芳認為,按照這兩個原則,「我們今天在內政委員會,就遵照內政委員會的主席的裁示來辦理」,也就是說,尊重法律為前提。
至於是否會接受李貞秀質詢並回答?劉世芳僅回應,「我不回答『如果』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