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淪性奴!男友逼「全裸跪地爬」視訊自摸…不爽她約別人「還用衣架狂打」
一名男子與13歲少女發生多達11次性行為。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13歲少女淪性奴!男友逼「全裸跪地爬」視訊自摸…不爽她約別人「還用衣架狂打」

新竹一名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3歲的少女後,明知對方未滿14歲,竟在短短2個月期間就與對方在摩鐵、住處、公園廁所等地發生至少11次性行為,甚至要求少女全裸跪爬、視訊自慰,直到少女與其父親報警,全案才隨之曝光。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新竹一名李姓男子於2025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3歲的少女麗麗(化名),並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然而李男明知麗麗未滿14歲,卻在同年2月至4月期間,於南寮漁港附近摩鐵、少女住處、公園廁所等地發生多達11次性行為,甚至還用手機錄下性愛過程。李男不僅要求麗麗全裸跪地爬行,還會透過視訊要求麗麗裸露胸部、下體並自慰供其觀覽,同時錄影、截圖,並將上述性影像存於手機內。
不料,李男同年4月8日中午時分於麗麗住處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後,因發現麗麗私下答應他人邀約,竟醋意大發地持衣架毆打麗麗,導致後者右臀、右小腿、左手、左腿等部位多處瘀青和割傷。直到麗麗與其父親同年4月21日向新竹市警察局婦幼隊報案後,全案才隨之曝光。
李男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全案亦有驗傷診斷書、李男與麗麗的對話記錄、手機及相關影像等物佐證,而李男後來也以60萬元和麗麗父親達成和解。新竹地院審理後,考量李男已是成年人,明知麗麗是未滿14歲的少女,心智尚未成熟、年幼懵懂,欠缺完足判斷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一己性慾,多次與其性交、視訊裸聊,甚且拍攝性影像,所為嚴重危害麗麗身心健全成長,且使麗麗陷於性影像遭流傳散播、長期受持有其性影像者脅制的風險。
法院考量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並以60萬元達成調解,且無犯罪前科紀錄,兼衡李男犯罪動機與目的、犯罪手段、智識程度、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5月徒刑;另犯11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1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6個製造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有期徒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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