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74歲柯姓老翁去年11月與施工人員發生爭執,警方到場發現一旁桌上還有1把殺豬刀,經詢問確認為柯翁所有,他辯稱是為了保護路樹,警方當場查扣刀械,並將柯翁帶回派出所調查,警詢後依《社維法》移送,新北地院判處3000元罰鍰。
去年11月18日上午9時許,三重警方接獲報案,稱龍濱路有糾紛,員警到場後,發現柯翁與現場施工人員發生爭吵,一旁桌上還有1把殺豬刀,柯翁表示,自己是為了保護路樹,所以才會帶刀前往與工人爭論。柯翁持刀與工人發生爭吵,被判處3000元罰鍰。示意圖警方當場將刀械查扣,並將柯翁帶返派出所調查,警詢後依《社維法》移送,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裁定,柯翁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裁處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