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罵醫護「兩光」還動手推人! 嘉義男獲判無罪理由曝:藐視專業不等於犯罪
嘉義一名男子咆哮醫師「兩光」、推擠護理人員,法官認為未達「強暴脅迫」判無罪。示意圖。資料照片

怒罵醫護「兩光」還動手推人! 嘉義男獲判無罪理由曝:藐視專業不等於犯罪

嘉義一名王姓男子因腰痛前往大林慈濟醫院急診,期間因不滿院方處置流程,不僅當眾咆哮醫師「兩光」、嘲諷醫院名聲爛,甚至動手推擠護理人員,被依違反《醫療法》起訴。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行為雖屬不當,但尚未達到「強暴脅迫」或足以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的法律門檻,日前判決王男無罪。
這起醫療糾紛發生2024年12月20日上午,王男因左側腰部劇痛,從家醫科轉診至急診室。他在檢傷階段就顯得極度不耐,不斷要求護理師幫他物色「比較專業、厲害」的醫生,甚至直言聽聞大林慈濟醫院名聲「太差、太爛」,警告護理師別找「兩光」的來醫他,否則會落得「悽慘落魄、無疾而終」的下場。
進入診間後,王男情緒更加失控,強硬要求醫師為他安排核磁共振(MRI)檢查。醫師解釋急診無法立即安排MRI,建議先打止痛針或詢問痛點,王男卻當場打斷醫師,痛罵「那是多餘的廢話!」並咆哮自己不信任醫生,只相信儀器。醫師見溝通無果拒絕看診,請社工與保全到場處理,要求王男簽署自動出院同意書,王男竟激動推擠護理師與社工的肩膀和手部,藉此拒絕簽名。
面對檢方起訴,王男在法庭上坦承確實有與醫護發生爭執及推擠行為,但他堅決否認有妨害醫療業務的犯意。他辯稱,當時是因為身體極度疼痛,情緒才會受到嚴重影響,並非故意要刁難醫護人員。他強調自己看了好幾間診所都沒效,是因為相信大醫院的儀器才來就診,並非要侮辱醫師。
法官在勘驗醫院監視器畫面後指出,王男說話音量雖然確實超過一般交談,且言語尖酸刻薄,甚至帶有譏諷與不屑,但觀察其行為多為「堅持己見」,並未見到毀損物品或持續性咆哮致醫護無法工作的狀況。
關於動手推擠的部分,法官認定王男兩次揮手力道不大,目的是為了「拒絕簽署文件」,與故意傷害或施放物理暴力的強暴行為有別。判決書中語重心長地指出,王男無視醫師專業建議、將有限醫療資源視為可恣意取用的行為,確實僅是為了達成自身目的而無視醫院流程,態度傲慢且毫不尊重專業。
法官認為,雖然王男的言行造成醫事人員不快,但在民主社會中,意見不合時的短暫情緒激動、譏諷或強硬語彙尚屬常見,若未達強暴脅迫程度就以刑責相繩,恐有違「刑罰謙抑性」。因查無積極證據證明王男有主觀犯意及客觀強暴行為,最終裁定王男無罪。全案可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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