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還錢真設局!浴室偷拍全裸性影像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受害女同事原本就有金錢往來,黃男曾向女方借款。2024年3月間,黃男聲稱要還錢並帶對方出遊,約女同事前往台中市一處汽車旅館,進入房間後,女同事褪去衣物入浴,黃男見有機可乘,竟偷偷拿起手機,未經同意就錄下女方全裸沐浴的私密影像。
強逼共浴摸遍全身 嗆:不發生關係就拍裸照
同年4月,黃男食髓知味,再次以相同理由誘騙女同事到摩鐵。這次黃男行徑更加大膽,違反女方意願強行要求「共浴泡裸湯」,過程中伸手對女方襲胸、摸下體,甚至企圖性侵。女同事拚命抵抗才未讓黃男得逞,但黃男隨即變臉恐嚇「如果不跟我發生關係,就要讓我拍裸照!」
女同事在封閉空間內心生恐懼,為了求脫身,只能被迫配合拍攝。黃男得逞後還囂張警告,如果讓他不開心,就會將這些照片全部散布外流。
勒索15萬封口費 女同事給10萬仍被狂追索
黃男拿到裸照後,徹底露出猙獰面目,開口向女同事勒索15萬元封口費,女方擔心裸照曝光影響名聲,先在黃男住處交付了10萬元現金,沒想到黃男貪得無厭,仍持續追討剩下的5萬元。女同事忍無可忍,最終決定報警求助,揭發這起惡劣行徑。
二審繳回犯罪所得 判刑1年11月
台中地院一審時,黃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黃男無視他人性自主權與隱私,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強制猥褻、恐嚇取財等3罪,合併判處執行2年徒刑。全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後,法官考量黃男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態度尚可,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執行1年11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