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少校「想幫抓蟑螂」趁女同事酒醉硬上!道歉後竟翻供「只是道德上的歉意」被打臉
海軍少校與女同事參加調酒活動後,竟趁女方醉倒之際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海軍少校「想幫抓蟑螂」趁女同事酒醉硬上!道歉後竟翻供「只是道德上的歉意」被打臉

宜蘭一名海軍少校與女同事共赴宜蘭出差,並參與下榻飯店舉辦的調酒活動,沒想到他竟趁女方醉酒、意識不清時,進房對其性侵,事後經女同事質問後雖當下已有道歉,沒想到被告後卻改口辯稱與女同事是合意性交,經一審判刑3年4月。全案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子證據一致、並無誣告動機,最終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羅姓海軍少校2024年5月29日與部隊女同事麗麗(化名)因執行任務而下榻宜蘭一間飯店,2人晚間也一起參與飯店舉辦的調酒活動,然而在幾杯黃酒下肚後,麗麗已出現微醺狀態,還失手滑打破玻璃瓶。由於曾在聊天中提及房間浴室內看見蟑螂,2人當晚11時5分許一同返回住飯店時,羅男便以「幫忙查看」為由進入麗麗房間。
麗麗事後表示,進入房間後的她酒精作用逐漸發作,意識開始模糊,但她記得羅男曾說出「難得有可以聊得來的人」、「希望可以握手擁抱」等語,再加上本來就有和家人擁抱的習慣,喝多沒有多想的她便與羅男熱情擁抱,隨後慢慢失去意識。不料,麗麗後來卻被羅男推倒床上,並對其親吻、撫摸私密處,但她因醉酒而無力反抗,最終慘遭羅男性侵得逞。
麗麗隔天酒醒後逐漸回想起前晚發生的事情後,也趕緊向飯店櫃台人員要求保留房內床單、垃圾等物證,作為後續可能提告的證據,並在當日上午11時許傳訊羅男:「學長你昨天侵犯我了」。羅男直到當日下午7時15分許才回訊致歉:「真的對不起,不知道能否跟你約個時間談談」。
宜蘭地院一審審理後,認定羅男明知麗麗飲酒後已處於意識模糊、無法抗拒狀態,卻仍與其發生性交,構成《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一審判處羅男有期徒刑3年4月。
不過,羅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原本曾向麗麗道歉的他如今竟主張雙方是合意性交,還反過來質疑麗麗證詞以「忘記了」來迴避合意性交一事,也懷疑證人證述的可信度,更稱傳訊道歉只是因為自己已婚而仍與麗麗發生性關係的「道德上歉意」。
高等法院審理後,逐一檢視麗麗證述、通訊紀錄、飯店證據保全過程及證人證詞,認定麗麗進房後因酒精影響迅速陷入意識不清,其指述與客觀證據相符,而羅男事後的道歉行為顯已佐證其犯行,再加上麗麗案發後隨即保留證據、諮詢他人等行動,符合遭侵害後的合理反應,並無誣告動機,反觀羅男始終未能具體說明與麗麗達成「合意性交」的明確過程,最終駁回訴,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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