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1日凌晨4點多,30多歲高男獨自前往皇池溫泉浴膳館泡湯,見大眾池內有多名男子裸身沐浴、放鬆,偷偷將iPhone手機放在毛巾內包覆作為掩飾,假裝在浴池邊活動,實際上卻是調整鏡頭角度,拍攝6名男子的臉部、身體隱私部位特徵及性器官。
高男詭異行徑當場被眼尖浴客發覺並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後,經高男同意搜索其手機,赫然發現內存大量非法蒐集的私密影片,當場人贓俱獲。
士林地院審理時,高男對犯行供認不諱。法官審酌高男碩士畢業,且在媒體業界工作,月收入約7萬至8萬元,理應知法守法,竟僅因個人好奇,即在公眾浴池內恣意非法蒐集他人隱私特徵之個人資料,嚴重侵害被害人的隱私安全。
不過法院也認定,高男犯後態度良好,不僅始終坦承犯行,更在偵查階段就積極與6名受害者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此外,高男也主動提交心理治療所收據,證明自己正積極接受專業心理治療以矯正偏差行為。
法官審酌高男過去無犯罪紀錄,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且被害人均已撤回妨害秘密等告訴,考量其具悔過之誠,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量處有期徒刑5月,宣告緩刑2年,同時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