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陳建霖早年曾任記者,因熟悉市場與政商人脈,逐漸成為股市知名作手,過去曾捲入和旺禿鷹炒股掏空40億元案、「古董張」炒作唐鋒股票案及興泰實業等多起重大炒股案件。
陳建霖2014年間即因操縱股價遭判刑3年6月確定,為躲避入獄逃亡遭通緝。檢調指出,他2016年間透過友人江國億協助,前往金門縣金寧鄉戶政事務所冒用身分換發身分證,將照片更換為自己,藉此成立「裕博公司」及證券帳戶持續炒股,規避追緝。
直到2024年9月,檢調監控掌握行蹤,才在台北將他逮捕發監執行,目前仍在台北監獄服刑。
利用人頭戶沖洗交易 製造假熱絡行情
起訴指出,調查局接獲情資,發現兆勁科技當時因假交易疑雲導致股價低迷,陳建霖於2017年至2019年間,找來親友及人頭帳戶,大量進行相對成交、連續高價買賣等「沖洗交易」,刻意製造市場交易熱絡假象,引誘投資人進場。
檢方指出,陳建霖甚至取得公司多數股權,並安排女友李蕎咪出任兆勁副董事長,以利操控公司與股價。
曾任營業員的李明遠熟悉交易制度,被控於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間,以高價買進及相對成交方式炒作兆勁股票,買進約3億4779萬元、賣出3億3911萬元。
檢方計算,其已實現獲利376萬餘元,加計擬制性獲利1088萬餘元,共獲利1464萬餘元。李明遠到案辯稱僅為衝業績與手續費折讓,不知違法。
陳建霖主導炒作 三階段獲利逾3億元
檢方認定,陳建霖與營業員吳思函於2017年2月至10月大量炒作兆勁股票,買進58億餘元、賣出56億餘元,合計獲利3億3545萬餘元。兩人2018年再度操作雖出現約7572萬元虧損,但2019年再次進場仍獲利約595萬元。整體操盤期間交易金額高達數十億元。
冒名申請公司 躲避檢警查緝
檢方另查出,陳建霖在遭通緝期間冒用江國億身分,除換發身分證外,還以假身分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設立公司並開立證券帳戶,持續從事炒股行為,以逃避司法機關追查。
檢察官指出,陳建霖偵查初期否認操縱股價,辯稱未刻意製造相對成交,直到2025年12月才坦承犯行,但仍未交代完整手法,也未表達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偵訊態度消極、毫無悔意,嚴重破壞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因此具體求處16年重刑。
李明遠部分,檢方認為其參與程度較低,建請判處4年6月徒刑。全案目前由法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