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誘餌!苗栗狼師廁所逼幼女「閉眼含雞雞」 提告欲回幼教界法官狠打臉
直排輪狼教練吳寬原打行政訴訟要求回復教保人員身分,遭法官駁回。示意圖/取自PEXELS

糖果誘餌!苗栗狼師廁所逼幼女「閉眼含雞雞」 提告欲回幼教界法官狠打臉

苗栗縣一名直排輪教練吳寬原,涉嫌在幼兒園廁所內誘騙一名5歲女童「閉上眼睛、張開嘴巴」,趁機以生殖器碰觸女童嘴唇。苗栗縣政府認定其行為構成性侵害,裁處他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並登載於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吳男確實有猥褻行為,且其過去早有多次性侵未成年人之刑事紀錄,駁回吳男之訴,維持原處分。
判決指出,吳男於2024年1月10日下午,在某幼兒園廁所內與5歲女童獨處。女童事後開心地對家長分享「教練給糖果跟秘密」,並童言童語說出「吃到教練的雞雞了」,家長震驚之下隨即報警並通知校方。刑事部分,吳男已被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亦駁回其上訴。
吳男在行政訴訟中辯稱,調查過程未訪談另一名曾進入廁所的幼童,且女童母親的證詞屬傳聞證據,主張處分應撤銷。然而,法院調閱監視器確認,雖然曾有其他幼童短暫進入,但吳男與女童仍有長達36秒的獨處時間,足以完成猥褻行為。
法院考量,女童陳述過程稚嫩且一致,並無受誘導或捏造可能;且吳男先前已有2次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合意性交的刑事前科紀錄,於緩刑期間又再犯案,顯示其對未成年人有特定偏好。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家有責任防堵此類狼師進入校園,認定苗栗縣政府處分適法,駁回吳男請求,吳男終身不得獲聘回教保機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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