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去年被檢調查獲藉由開發屏東獅子鄉、車城鄉等地的太陽能光電場工程,透過灌水工程經費、層層轉包賺取不法所得,去年底遭高雄地檢署以特別背信、證券交易法起訴。
雄檢隨後查出,去年4月間,鍾嘉村另案遭橋檢傳喚獲鉅額交保後,友人前台東縣長吳俊立等因手中持有大量北基國際股票,擔心鍾的官司會引發市場恐慌,導致股價崩跌資產縮水,主動找上鍾嘉村要求協助出脫持股。至於鍾嘉村也因面臨巨大財務壓力,將大量北基公司股票設定質押貸款,一旦股價大幅下跌將導致斷頭引發經營危機。
雄檢查出,鍾嘉村為保住股價並協助金主友人避損,隨即指示下屬李宗熹尋找專業操盤手即童姓男子,雙方議定由鍾嘉村一方承諾以股票成交價的5%作為「折讓款」回饋給操盤方,並額外支付每股1至3元的仲介費。即自去年7月間至9月10日止,由童男利用其公司證券帳戶配合鍾嘉村、吳俊立等人掌控的帳戶進行「轉單交易」,透過相對委託手法,即雙方在極短時間內、以特定價格同時下單買賣,讓股票在自家人的帳戶間來回成交,「左手換右手」營造出股票交易極度活絡、市場需求旺盛的假象。
此外,為了讓股價逐步攀升,該集團還持續以高於市場成交價的金額申報買進,達成拉抬股價的效果。檢方查出,該集團透過這套操盤手法,累計獲取的折讓款與仲介費等犯罪所得高達369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