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離家不歸還告性侵 DNA檢測竟讓「小王」露餡
判決指出,小貓與阿浩結婚4年後,自2021年8月起開始無故離家、頻繁夜不歸宿。直到2023年2月,阿浩在兩人共用的平板電腦中,赫然發現妻子與多名男子有親密往來,雙方爆發激烈口角。沒想到小貓隨後先發制人,衝往馬偕醫院驗傷,控訴阿浩在凌晨強行對她「指侵」得逞。
檢方為釐清真相,囑託刑事局進行精密DNA鑑定,沒想到結果大逆轉,小貓私密處深處雖檢測出男性Y染色體DNA,但型別經比對後,卻與丈夫阿浩「完全不符」。面對這尷尬的結果,小貓仍全盤否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僅淡淡表示「不清楚為何會產生此結果。」
一審判人夫敗訴!二審逆轉:下體深處不會憑空沾染
案件進入一審簡易庭時,法官認為雖然驗出他人DNA,但因前列腺抗原呈陰性,且未發現精子細胞,懷疑可能是其他因素沾染,因此判阿浩敗訴。阿浩不甘平白被戴綠帽,憤而提起上訴,他強調,現代DNA萃取技術已能精準分離細胞型別,若非發生性行為,外人的細胞DNA絕不可能留存在女性下體深處。
台北地院二審審理後認為,刑事局採用的「分層萃取法」具有高度專業性,能精準分離男性細胞,而小貓私密處被驗出他人DNA是鐵證,她僅辯稱「不清楚」,卻無法提出性行為以外的合理解釋,足以推論她在控訴丈夫性侵的前數日內,曾與不明男性「激戰」。
人妻「誣告式脫罪」失敗 判賠5萬定讞
合議庭認定,小貓的行為已嚴重破壞婚姻誠信,侵害阿浩的配偶權。最終法院廢棄原判決,改判小貓須賠償阿浩5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