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情侶車震被抓包!觸犯伊斯蘭教法
根據馬來西亞媒體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25年12月4日晚上10點45分,25歲的貨車司機穆罕默德(Muhammad Syami Faris Latif)與23歲的餐廳服務員女友哈菲卡(Hafizah Khairatu Aini Azlan),將車子停在馬朗區(Marang)一棟建築物後方,隨後兩人便在汽車後座打得火熱。
不料,兩人脫到一半、正處於「半裸狀態」時,當場被執法人員逮個正著,由於當地民風保守且極度重視宗教律法,這對男女隨即因涉嫌違反2001年登嘉樓伊斯蘭教法刑事犯罪(Takzir)法令第29條「準備進行婚外性行為」罪名而被正式起訴。
最高可判關3年!情侶沒聘律師「淚求挨鞭」
據了解,該條文規定相當嚴格,一旦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被處以5000令吉(約新台幣3.4萬元)的罰款、最高3年監禁或不超過6下的鞭刑,甚至可能面臨上述刑罰的綜合懲處。
這對情侶在出庭時並未聘請律師,在面對法官訊問時坦承不諱。然而,兩人在法庭上向法官哭訴,因為彼此收入不高,根本籌不出巨額的罰款,但他們也絕對不想進入監獄服刑、失去自由。在百般權衡之下,這對小情侶做出了驚人的選擇「寧願屁股開花,也要請求法官判處鞭刑來抵罪!」
登嘉樓伊斯蘭教高等法院法官尼克(Nik Mohd Shahril Irwan Mat Yusof)在審酌兩人認罪態度後,最終順應他們的請求,判處兩人各4下鞭刑,並下令在上訴期結束後,於今年6月7日在馬蘭監獄正式執行。這對情侶雖然成功免去了牢獄之災,但也必須為自己的一時衝動,付出皮肉痛的慘痛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