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愛愛被警察抓到!大馬情侶「脫到一半」GG了...竟求法官判「鞭刑」 背後原因曝
馬來西亞一對年輕情侶因「半裸車震」觸犯伊斯蘭教法,出庭時兩人因沒錢繳罰金又不想坐牢,竟主動請求法官改判「鞭刑」。示意圖/取自photoAC

車上愛愛被警察抓到!大馬情侶「脫到一半」GG了...竟求法官判「鞭刑」 背後原因曝

馬來西亞登嘉樓(Terengganu)發生一起令人咋舌的伊斯蘭教法審判案件。一對年輕情侶因在汽車後座「半裸車震」準備親熱時遭警方當場逮捕,兩人因觸犯伊斯蘭教法遭到起訴。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這對情侶在出庭時竟然主動請求法官「對他們執行鞭刑」,原因竟是他們實在太窮,沒錢繳納罰金,同時又想避免坐牢!

年輕情侶車震被抓包!觸犯伊斯蘭教法

根據馬來西亞媒體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25年12月4日晚上10點45分,25歲的貨車司機穆罕默德(Muhammad Syami Faris Latif)與23歲的餐廳服務員女友哈菲卡(Hafizah Khairatu Aini Azlan),將車子停在馬朗區(Marang)一棟建築物後方,隨後兩人便在汽車後座打得火熱。
不料,兩人脫到一半、正處於「半裸狀態」時,當場被執法人員逮個正著,由於當地民風保守且極度重視宗教律法,這對男女隨即因涉嫌違反2001年登嘉樓伊斯蘭教法刑事犯罪(Takzir)法令第29條「準備進行婚外性行為」罪名而被正式起訴。

最高可判關3年!情侶沒聘律師「淚求挨鞭」

據了解,該條文規定相當嚴格,一旦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被處以5000令吉(約新台幣3.4萬元)的罰款、最高3年監禁或不超過6下的鞭刑,甚至可能面臨上述刑罰的綜合懲處。
這對情侶在出庭時並未聘請律師,在面對法官訊問時坦承不諱。然而,兩人在法庭上向法官哭訴,因為彼此收入不高,根本籌不出巨額的罰款,但他們也絕對不想進入監獄服刑、失去自由。在百般權衡之下,這對小情侶做出了驚人的選擇「寧願屁股開花,也要請求法官判處鞭刑來抵罪!」
登嘉樓伊斯蘭教高等法院法官尼克(Nik Mohd Shahril Irwan Mat Yusof)在審酌兩人認罪態度後,最終順應他們的請求,判處兩人各4下鞭刑,並下令在上訴期結束後,於今年6月7日在馬蘭監獄正式執行。這對情侶雖然成功免去了牢獄之災,但也必須為自己的一時衝動,付出皮肉痛的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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