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爸開車「撿奶嘴」撞路燈 未滿月嫩嬰飛撞擋風玻璃慘死
台南一名新手爸開車時分心撿奶嘴導致撞到路燈,車上未滿月嫩嬰未乘坐安全椅,瞬間噴撞擋風玻璃慘死。示意圖

新手爸開車「撿奶嘴」撞路燈 未滿月嫩嬰飛撞擋風玻璃慘死

台南市永康區去年發生一起揪心奪命車禍,一對年僅20多歲的新手爸媽帶著剛出生的女嬰開車上路,兩人未讓女嬰乘坐安全座椅,僅由母親抱著坐在副駕駛座,爸爸開車途中卻因撿奶嘴分心,導致失控猛撞路燈,強大衝擊力讓母親懷中的女嬰脫手飛出撞擊擋風玻璃,送醫後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兩人痛失至親已受巨大精神折磨,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且均緩刑2年。
判決指出,柯姓男子去年10月間開車搭載妻子林女及兩個孩子出門,當時2歲的大兒子獨自坐在後座,而出生尚未滿月的小女兒,卻未依規定坐在後向式汽車安全座椅內,而是由母親抱著坐在副駕駛座。
當時車輛沿永康區高速二街由北往南行駛,途中開車的柯男本應注意車前狀況,卻因女兒奶嘴掉落,柯男分心低頭撿拾,就在短短一瞬間車輛偏移方向,猛烈撞擊路邊路燈。
由於撞擊力道猛烈,由母親抱著、毫無防護的女嬰瞬間往前噴飛,猛烈撞擊前擋風玻璃,導致頭胸腹腿嚴重撞挫傷併骨折、顱腦損傷併顱骨骨折。柯男肇事後嚇得連忙報警,雖然救護車緊急將女嬰送往成大醫院全力搶救,但仍因傷勢過重,於當天下午3時24分宣告死亡。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柯姓夫妻案發時年僅20多歲,育兒經驗不滿2年,仍處於新手爸媽階段。雖因一時重大疏失導致骨肉驟逝,實有不當,但審酌女嬰離世,最痛者莫過於身為父母的2人,且歷經此次偵審程序,兩人應已深刻汲取教訓,了解幼兒乘車安全的重要性。
法官考量柯男符合自首要件,且夫妻倆坦承犯行、深切反省,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兩人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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