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陸媒報導,張姓少女於2024年4月向法院提起訴訟,指稱自己在未經家長同意情況下,使用母親手機在某短影音平台申辦3個帳號,並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間,大量充值打賞主播,累積金額超過人民幣310萬元(約新台幣1400萬元)。
少女主張,自己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高額消費時並未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因此相關打賞行為應屬無效,平台理應返還款項。
不過平台方面則反駁,涉案帳號皆由成年人完成實名認證,操作模式與一般未成年人使用習慣明顯不同;此外,家長若長期將手機、支付密碼與刷臉驗證權限交由孩子使用,也不代表平台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法院調查後發現,3個涉案帳號實際打賞金額已超過人民幣560萬元,另有1個由少女父親實名註冊的帳號,也曾打賞超過90萬元,總額合計高達650多萬元。
由於金額過於龐大,平台期間曾多次要求進行人臉辨識驗證,而少女父母都曾親自完成刷臉程序,累計次數超過20次。
法院認為,若家長對相關消費毫不知情,難以解釋為何頻繁配合驗證。而更讓法官質疑的是,多個帳號內還留下大量帶有成年人生活背景的留言,例如「朝九晚五上班」、「開車回家怕被扣6分」、「還要養兒子跟女兒」等內容,與未成年人的語氣與生活狀態明顯不符。
其中一則留言更直接寫下:「等等去申請未成年人退款,用未成年人申請,造假。」幾乎等同自行曝光操作意圖,也成為法院認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法院最終指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所有打賞行為均為少女私下操作,反而顯示父母對消費過程知情,甚至可能共同參與使用帳號,因此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請求。判決生效後,雙方皆未提出上訴。
事件曝光後,也在網路上掀起熱議,不少網友狠酸「打賞時是成年人,退款時變未成年」、「650萬元還能說是小孩亂按?」、「刷臉20多次還想甩鍋給女兒」,更有人直言,若這類理由能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制度恐怕會被濫用成「後悔退款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