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男自2022年底起至隔年8月間,到被害女子家中擔任其中風癱父的居家照服員,2023年7月間,他利用老父親無法開口說話機會,不顧女子掙扎拒絕,先後2次在老父親床邊對女子以手指指侵、強逼口交與性交得逞。陳男食髓知味後,又在同年8月9日癱父被送往安養院後,利用回到案家歸還鑰匙機會,在被害女子中度身障的胞兄面前,第3次對她強制性交。
此外,陳男也曾在被害人重度聽障的母親生病休息時,佯稱要幫忙冰敷,卻從後方強抱、伸手入衣內亂摸胸部,並以性器頂住對方臀部猥褻長達20分鐘。居服結束約1個月後,陳男還企圖私自侵入該住宅,但隨即被發現而作罷。
法院審理時陳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查出,被害女子的堂姐曾在事發後與陳男對話並機警錄音,徹底擊碎陳男其謊言。錄音中,堂姐怒斥:「你硬來的就是強暴啊!沒經過她的同意啊!」陳男當場語塞回答:「嘿……對,我沒經過她的同意就做這個事情」後當堂姐一再追問是否強迫時,陳男最後心虛坦承:「有啦,我就是強迫啦。」最後更在長照機構人員陪同下,前往案家下跪道歉。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害女子對受害主要情節指訴前後一致,且其因擔心父親遭毆打、報復或無人照料才無奈隱忍陳男惡行。加上錄音、下跪等證據明確,痛批陳男利用職務之便,欺凌毫無還手能力的弱勢身障家庭,犯後推諉、毫無悔意,故5罪分論併罰,重判他8年10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