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奈川縣箱根町擬推「住宿稅」制度,預計每人每晚收取350日圓(約新台幣77元)
根據日媒《共同社》報導,神奈川縣箱根町人口僅1萬人左右,但每年湧入多達2000萬人次觀光人口,雖帶來觀光收益,不過長期的垃圾處理、道路維護等行政支出不斷增加,預估至2028年就會出現10億日圓(約新台幣2億元)財務缺口,因此當地政府26日推出「住宿稅」制度,預計每人每晚收取350日圓(約新台幣77元),至於小學生以下兒童及修學旅行的學生則不在稅收範圍。
報導指出,當地徵稅的住宿設施上看約800間,預計每年可為當地帶來14億日圓(約新台幣3億元)稅收;官方指出,相關草案計劃今(2026)年9月向箱根町議會提出,若議會通過,將與中央的總務省展開正式協商。不過該項稅收有別於日本其他地區已先行開徵住宿稅,僅能用於觀光的「法定外目的稅」,將成為日本全國第一個以「法定外普通稅」的名義徵收住宿稅的地方行政單位,地方將可自行決定稅金用途。
全日本住宿稅徵收最高地區:
事實上,日本觀光勝地京都市為了因應日益嚴重的「觀光公害」(Overtourism)問題,自3月1日起,每人每晚的住宿稅上限從現行的1000日圓,驟增至10000日圓(約新台幣2000元),漲幅高達10倍,不僅刷新紀錄,更成全日本住宿稅徵收最高地區。
根據最新的調整,京都住宿稅將根據每晚的住宿費用分為五個級距課徵,住宿費未滿6,000日圓者徵收200日圓(約新台幣44元),住宿費6,000日圓至未滿20,000日圓者徵收400日圓(約新台幣88元),住宿費20,000日圓至未滿50,000日圓者徵收1,000日圓(約新台幣220元),住宿費50,000日圓至未滿100,000日圓者徵收4,000日圓(約新台幣880元),住宿費100,000日圓(含)以上者徵收10,000日圓(約新台幣2,200元)。
熱門觀光景點住宿稅一覽
另外,除了京都,大阪、東京等熱門觀光景點,也因應觀光人潮修改住宿稅制度:
大阪
每晚住宿費5,000日圓以上未滿 15,000日圓者徵收200日圓(約新台幣44元),每晚15,000日圓以上未滿 20,000日圓者徵收400日圓(約新台幣88元),每晚20,000日圓以上者徵收500日圓(約新台幣110元)。
長崎縣長崎市
每晚住宿費未滿10,000日圓者徵收100日圓(約新台幣22元),每晚10,000日圓以上未滿20,000日圓者徵收200日圓(約新台幣44元),每晚20,000日圓以上者徵收500日圓(約新台幣110元)。
福岡市
每晚住宿費未滿20,000日圓者徵收200日圓(約新台幣44元),每晚20,000日圓以上者徵收500日圓(約新台幣110元)。
東京
旅館徵收3%住宿稅,且不設上限,最快近於2027年4月1日起實施。
沖繩縣
住宿費之2%。
北海道
每晚住宿費未滿20,000日圓者徵收100日圓(約新台幣22元),每晚20,000日圓至未滿50,000日圓者徵收200日圓(約新台幣44元),每晚50,000日圓以上者徵收500日圓(約新台幣110元);札幌市每晚住宿費未滿50,000日圓者徵收200日圓(約新台幣44元,每晚50,000日圓以上者徵收500日圓(約新台幣1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