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孫控姑姑「偷文件」 爸是「負心漢」
根據起訴狀內容,長孫指控,阿公生前有感於他長期在農地辛苦耕作,為了傳承香火,曾親口承諾要把大部分遺產留給他,還給他看過遺囑。但2023年阿公發生車禍重傷後,姑姑竟然趁虛而入,把阿公的權狀、印鑑甚至那份關鍵「遺囑」通通搬走,阿公過世後還把存款領光,對遺囑內容更是不理不睬。
更勁爆的是,長孫為了踢走父親的繼承權,翻出30多年前的舊帳。他聲稱父親自1993年就離家出走,不養家也不顧老父,氣得阿公當年登報聲明父子關係斷絕「概與本人無關」。他甚至拿出與阿嬤的私下錄音,內容充滿「阿公做事沒公道」、「阿公偷偷登記給你我不知道」等語,想證明阿公真的有立遺囑要把財產給他。
長孫「吃緊弄破碗」 爸爸血脈斷不了
面對長孫的猛烈砲火,姑姑與父親也不是省油的燈。姑姑嚴詞否認偷遺囑,強調當年是在病房裡,阿公當著醫護人員的面,親手寫下密碼指示她收妥文件,是為了支付阿公的醫療費與祖母的生活費。她更反嗆長孫對長輩刻薄,連祖母每個月3萬元的開銷都嫌多。
父親則冷冷回應,那份30年前的登報聲明在法律上根本無效,血緣關係豈是登報就能切斷?他們更指責長孫其實早就拿走阿公不少房產和存款,現在竟然還想貪圖更多,甚至在調解庭時,父親直接對兒子怒吼:「你就是吃緊弄破碗啦!」痛批兒子為了爭產不擇手段。
法官神邏輯破案 原告「告錯人、沒利益」直接出局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這起官司根本連「實質審理」的必要都沒有,理由有三:第一「告錯人」。法官指出,阿公的法定繼承人除了父親與姑姑,還有祖母。長孫想確認遺贈權存在,卻沒把祖母列為被告,這在法律上叫「當事人不適格」,等於程序第一關就沒過。
第二「沒利益」,法官認為,就算父親、姑姑兩人的繼承權真的不見了,他們的遺產應繼分也是歸給祖母,跟長孫一點關係都沒有。長官如果有遺囑,直接跟祖母要就好,跑來告爸爸和姑姑根本無法解決法律上的不安狀態,欠缺「確認利益」。
最後是「法理矛盾」,法官一語戳破長孫的邏輯:你既然主張爸爸和姑姑不是繼承人,卻又要告他們要求履行遺囑贈與,邏輯根本自相矛盾。法官最後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經言詞辯論,直接判決駁回長孫之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