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協議埋下導火線:實體與網路的楚河漢界
阿霞飯店創始於日治時期,由吳阿池、石遠夫婦在台南大天后宮一帶擺攤起家。二代掌門人吳錦霞在2009年退休時,與五弟吳壽春及二弟之子吳榮燦協議,將經營權明確區分為「實體經營權」與「網路經營權」。
根據當時簽署的契約,實體餐廳由吳榮燦(三代吳健豪之父)負責,擁有第43類餐廳服務商標;而網路購物、宅配事業則交由吳壽春之女吳青蓉專責,持有第35類網路購物商標。雙方原本約定各自獨立運作、互不干涉,實體店面方在網路上的行銷行為須經網路方同意。
疫情衝擊引爆商標戰:五年的司法攻防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重創實體餐廳生意。負責老店經營的吳健豪為了拓展通路,在網路社群及電商平台使用「阿霞飯店」名稱行銷。此舉引發擁有網路權益的吳青蓉不滿,認為對方跨越了當年的協議界線,雙方就此展開長達5年的法律訴訟。
這場家族的商標權官司勝敗過程曲折,2021年一審判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定吳健豪方在網路使用「阿霞飯店」標籤已構成侵權,判賠50萬元。2024年二審判決:法院加重處分吳健豪方違反契約情節嚴重,將賠償金額大幅提升至450萬元。2025年官司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官認為二審對於「互相認同尊重」的約定解釋有待釐清,廢止了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尋真和解:數百萬換取網路生存空間
眼見訴訟曠日廢時,雙方最終選擇握手言和。據了解,吳健豪代表的實體店面方支付了一筆數百萬元費用,以換取在網路行銷上的空間。根據最新的共同聲明,吳健豪代表的實體店面可使用「尋真阿霞飯店」字樣,在網路上提供相關資訊,而吳青蓉方則繼續以「阿霞飯店網路購物館」作為獨家官方線上購物平台。雙方承諾未來將本於「互相尊重、共榮共好」的原則,各自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