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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賠35萬情未斷!繼續裝單身月塞萬元養小三 正宮怒提告求償百萬
小方結婚35年,期間外遇首次遭判賠35萬,沒想到再被抓包,又賠正宮20萬元。示意圖/photoac

外遇賠35萬情未斷!繼續裝單身月塞萬元養小三 正宮怒提告求償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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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7:09:00最後更新 2026/08/12 17:14:25

編輯:

吳宜錡

新竹一對夫妻,曉華與小方結婚35年,家庭生活原本平穩,卻沒想到小方2018年開始沉迷於網路交友,被曉華發現他與小紫有踰越正常朋友之交往,不只發現兩人出遊親密合照,還長期提供金錢資助,並購買情趣用品、旅宿票券。不過曉華首次抓包小方外遇後,小方已賠35萬元,如今死性不改,再賠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曉華日前曬出照片證據,指控丈夫於2018年起與小紫有逾越正常朋友之交往,破壞婚姻圓滿與信賴基礎,因此向小方與小紫提告求償35萬元;原以為丈夫因此能夠改過自新,沒想到曉華2020年底又發現兩人親臉、身體擺拍、牽手等親密合照,且2022年至2023年間,小方分別匯款8次1.6萬至2.6萬元不等給小紫。
曉華認為,多年來苦心持家,卻被小方拒絕提供家庭生活費、冷言冷語,卻私下買情趣用品與飯店旅宿票券與小紫暢遊各地,然而雙方不當婚外情長達超過4年,嚴重破壞其與小方婚姻生活,因此再提告求償1百萬元。
不過小紫認為,兩人合照為多人共同出遊時拍攝,且均為戶外景點,然而現代社會人際交往,已經有別於以往「女性大門不出」觀念,即使是已婚配偶也不可視其配偶私有;此外,小紫表示,與小方在2020年時於臉書社團「50歲UP單身快樂夥伴 」結識,當時小方告訴他已經離婚,僅與兩個女兒同住,且社團出遊時,小方對外宣稱其單身。不僅如此,小方因病住院期間,稱「前妻」要來探望,因此在互動過程中,難發現小方並非單身之事實。
至於小方,聲稱與曉華結婚數年後,因兩人個性不合,加上曉華使用金錢不當,因此情感漸淡,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即使共同生活仍分房而居,而當時因抑鬱寡歡,在朋友介紹之下才參加「50歲UP單身快樂夥伴 」臉書社團,至於與小紫相識,因雙方言語較為契合,自然較為熟絡,拍照片才會出現類似親密之舉。小方更反控曉華擅自偷看手機,編造故事。
對此,法官認為小方與小紫兩人確有臉部貼近、親吻、搭肩之舉,比對小紫與其他人之合照,發現與同性之間合照時,臉部尚有臉部較為貼近之情形,但若與異性合照,臉部與身體有保持距離,顯見與小方之互動已經超過正常男女交往之親密互動。
且法官指出,小方按月匯款萬元之款項予小紫,但小方為有配有之人,無對普通交情之異性友人按月匯款資助生活之必要,又針對情趣用品、住宿票券相關花費並未給予舉證或任何使用說明。
最終法院認為,小方、小紫兩人確實超過一般男女交情,經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原告精神上所受痛苦之程度等一切情狀,法官認為小方精神慰撫金應以2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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