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警分局指出,18日晚間10點多接獲報案,指吉安鄉廣豐路一帶發生酒後糾紛,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員警到場時雙方已停止衝突。經了解及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確認謝男與邱男當晚一同飲酒,期間因不明細故發生口角,謝男持球棒攻擊邱男,過程中球棒遭邱男搶走,隨後雙方發生扭打。
這場衝突造成邱男頭部撕裂傷,救護人員到場後將他送往門諾醫院救治;謝男則因右手骨折,由友人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治療,兩人均無生命危險。
警方表示,救護人員到場處置時,仍帶著醉意的邱男情緒相當不穩,一度要求警方將攻擊他的人帶到面前,隨後又跪求員警不要處理,甚至一度將鐵門拉上拒絕配合,經家屬及警方耐心勸導後,才願意接受醫療處置。
警方調查後確認雙方確有相互鬥毆行為,雖然目前雙方均未提出刑事告訴,也不願透露詳細衝突原因,但警方已將現場遺留的球棒列為證物扣案保存。全案後續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函請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警方呼籲,飲酒應適量,切勿因酒後情緒失控引發肢體衝突,若發生糾紛應循合法途徑解決,避免一時衝動造成雙方受傷甚至衍生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