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12條奴隸條款」!想離開就打到全身瘀青
判決書指出,阿翰與梅子於2020年2月相識,交往不久後,阿翰便開始強迫梅子發生親密關係及特殊性行為。同年3月,阿翰傳送含有12條項目的「性奴隸條款」給梅子,要求她必須絕對服從命令、接受各種羞辱,並定期傳送私密影音。
梅子雖多次表達拒絕,但阿翰無視其意願,更加碼祭出「4條制裁條款」,威脅若敢逃離,就會把她打到全身瘀青並公開羞辱,讓梅子心生恐懼不敢反抗。
免洗竹筷插肛出血!反逼喊「感謝主人賞賜」
取得控制權後,阿翰多次將梅子約至租屋處,施以綑綁、毆打、強迫裸體及模仿動物姿勢等手段殘忍凌虐,期間阿翰更拆開2支全新免洗竹筷,強行插入梅子肛門導致出血。事後,梅子哭訴屁股劇痛,阿翰竟冷血逼她改口稱「很爽很舒服」,並要求喊出「感謝主人的賞賜」。
同事及時伸援手報警!法院重判13年6月
直到同年8月,梅子向外界求助,阿翰得知後仍強逼她履行最後一次「奴隸義務」,甚至嗆聲要到梅子的工作地點鬧事。梅子驚恐萬分連忙躲避,最終在同事協助下前往警局報案。
法庭審理時,阿翰矢口否認多項指控,辯稱兩人曾是男女朋友,私密照片也是對方自願拍攝,不過,法官比對兩人LINE對話紀錄、證人證詞及相關物證後,不採信阿翰說詞,認定其嚴重侵害性自主權。刑事部分一審判15年、二審改判13年6月;民事部分,法官考量梅子身心重創,判處阿翰應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