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去年7月20日下午5時許,楊男開車載著友人盧女駛出大里區一家汽車旅館時,剛好陳姓男子正行經車道出入口,但楊男邊開車邊跟盧女聊天,完全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倒陳男,導致陳男當場被捲入車底。
事故發生後,車上的兩人渾然不覺,楊男還打算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轉,為避免影響正常車流,又倒車後再繼續向前行駛,車子一倒一進之間,再度輾過受困車底的陳男,過程中完全沒注意到車外傳來的呼喊聲,直到有路人看不下去追上拍打楊男車窗,他才驚覺肇事下車查看。
不幸的是,陳男因遭二度輾壓,導致內出血及雙側肺部嚴重創傷,經急救後仍於當晚傷重不治。
法院審理時楊男坦承肇事犯行,法官審酌他從汽車旅館駛出時未專心駕駛,還因違規左轉及倒車造成被害人遭二度輾壓,過失情節實屬不輕,且迄今尚未與死者家屬和解;但考量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無犯罪前科,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0個月,並宣告緩刑3年,給予改過自新機會。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