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黃男與王男等人為規避高昂的廢土合法處理成本,竟精心構建「假清運、真棄置」犯罪鏈,在黃男標到國家工程後,先取得處理計畫書備查文件,再勾結兩家合法土資場,於砂石車載運廢土駛入土資場後,僅進行蓋章拍照等「繞場」手法洗白即離去,土資場則在系統登錄虛偽進場紀錄開立證明,兩頭抽取每立方數百元過路費與高額清運費。
而這些「被洗白」的廢土,隨即交由擔任「土尾」的王男以「幫忙堆高土地」、「免費填平魚塭」等話術,誘使大寮區山仔頂段地主提供土地供集團棄置,甚至偷偷將農地原有深達4公尺的優質原土開挖盜賣,再將夾雜鋼筋碎石的廢渣填入坑洞,短短3個月內進出高達4045車次濫倒,堆置體積超過1萬8600立方公尺,對在地農業環境造成不可逆的毀滅性破壞。
雄檢統計,黃男犯罪集團光靠此手法即不法獲利高達6626萬元,兩家配合的土資場亦各分得百萬元黑心錢。檢方痛斥被告等人以合法掩護非法,將營建廢棄物大肆濫倒農地,惡性重大,今偵結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