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誤信徵才面試赴墾丁聚會!醉後竟遭公司負責人性侵
根據判決書,作為高雄某廣告公司負責人的郭姓男子於2022年5月29日下午2時許,以「徵才面試」為由,與一名自行接案、從事商場主持與禮儀接待工作的女子麗麗(化名)相約至高雄市裕誠路某咖啡廳面試,還提議可以帶麗麗前往墾丁認識業界人士。信以為真的麗麗於是與郭男及其呂姓友人一同前往屏東縣後,在某燒烤啤酒吧與其他友人聚餐飲酒。
聚餐結束後,麗麗再和郭男、呂男入住某大飯店,並在房內繼續飲酒、玩桌遊,期間麗麗酒醉不支,昏睡於房內其中一張大床上。不料,郭男在呂男離開後,又見麗麗醉得不省人事,竟在30日凌晨時分對麗麗指侵、性侵得逞。
直到當日上午6時許,麗麗醒來後驚覺異狀,發現自己沒穿內褲、下體疼痛還出現血尿,床上也有血跡,而且自己也不是躺在原本入睡的大床上,她還在垃圾桶內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返家後立即告知家人疑遭性侵,並於6月4日前往高雄榮總就醫驗傷。案經麗麗報案後,由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移送檢方偵辦。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時,郭男一度否認犯行,甚至辯稱是麗麗主動勾引他,導致麗麗出庭作證時,情緒崩潰落淚,而麗麗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診斷書及完整LINE對話記錄、飯店住房紀錄等證據,都為郭男犯行提供有力佐證。郭男這才坦承犯行,並以140萬元與麗麗達成和解。
法官認定郭男趁麗麗酒醉無法抗拒之際犯案,手段卑劣、情節嚴重,造成麗麗身心重大創傷,雖已坦承犯行並部分賠償,仍難掩其惡劣行徑,最終判處郭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須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接受保護管束,並於1年內履行和解賠償內容,否則檢方可聲請撤銷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