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智賢過去曾效力於中信兄弟隊,但因涉及桃色風波遭球團釋出,轉投效富邦悍將,2019年底,他曾被《鏡週刊》揪球員與辣妹夜唱,已婚的他還忘情擁吻辣妹,妻子當時還出面力挺丈夫,但球團隨後以蔣智賢行為已違反富邦悍將球隊管理規範,且影響球隊形象,公開表示要懲處蔣智賢。蔣智賢近年脫下球衣,改轉任經紀公司擔任訓練技術總監並兼任基層教練。
判決指出,蔣智賢與范女於2012年結婚、2022年8月協議離婚。離婚後蔣智賢提告主張,婚姻期間他為維繫家庭,將銀行帳戶與設立的公司專戶全權交由范女打理,兩造間屬於消費寄託關係。不料兩人離婚後,他調閱交易明細,發現大量資金經范女提領使用,包含台銀人壽保險費、購車款及投資款等,認為消費寄託關係已終止,范女保有款項屬不當得利,因此提告求償1350萬元。
妻:獲授權管理薪資 非不得得利
范女則抗辯,婚後她擔任全職家庭主婦,雙方是交換提款卡使用,蔣智賢授權她管理薪資以支應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包括買房、購車、保險及投資,並非消費寄託,且蔣智賢皆知情,並未構成不當得利。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夫妻共營家庭生活,由一方賺錢供給家庭開銷、另一方安心打理家務,符合一般家庭常情。經查相關資金多用於兩人子女保險、購買汽車及投資藝品失利等,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家庭合理支出,蔣智賢未能證明雙方有消費寄託合意或前妻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此部分請求無據。
靠一句關鍵對話 拿回購屋款
但在高雄購屋款爭議上,雖然兩人在離婚協議書中曾約定財產歸屬,但檢視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蔣智賢質問:「我付房子,你叫我搬,那門的道理。」范女回覆:「說了錢要算給你,你到底盧什麼……算好會跟你說,我也可以把錢匯給你,你就可以去買房子了。」
法官據此認定,兩人離婚後已重新達成新的財產分配協議,范女同意結算並返還蔣智賢支付的購屋款,因此判決范女應返還房款共計386萬7640元,其餘訴求駁回。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