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1年4月16日,劉男與A女相約辦理房屋水電瓦斯過戶手續,A女因路不熟,便搭乘劉男的車,沒想到這一搭竟讓她陷入狼爪魔掌。
途中,劉男不但播起裸露影片,更趁機伸狼爪,摸了A女左胸2到3秒,A女震驚不已,礙於手續尚未辦妥,只好隱忍,怎料回程途中,劉男再度出手,這次摸了整整5秒,強制猥褻得逞。
A女不甘受辱提告。刑事部分,台中地院法官依《性騷擾罪》判劉男拘役50日、《強制猥褻罪》判刑10個月,劉男一路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A女求償50萬元精神賠償,劉男辯稱錄音光碟遭剪接變造,聲請鑑定;但法院勘驗錄音後,發現劉男竟在車上說出:「為什麼要碰妳胸部,就是左邊」等語,明確坐實襲胸事實。
法官認定劉男行為已構成性騷擾與強制猥褻,嚴重侵害A女性自主權,一審判賠20萬元。劉男不服提起上訴,仍遭台中地院駁回,全案正式定讞。不用錢的最貴,劉男恣意伸鹹豬手,平均摸乳一秒代價是2.5萬元,還得坐牢,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