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火速偵辦,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29人,並聲押主嫌、幹部共11人獲准,全案正擴大偵辦中。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三隊指出,該詐團從2024年初開始運作,打著「高獲利投資」的話術騙人上鉤,背後其實是洗錢與詐財的老套路,目前清查出受害者近百人,初步估計,該集團洗錢金額已逾2億元,警方也成功攔阻受害者匯款金額超過1000萬元。
完成蒐證後,「中打」報請北檢指揮偵辦,聯合新北市警局等單位抽絲剝繭追查,發現詐團首腦于姓男子先收購數家經營不善的公司,再開出數十萬元「報酬」,吸引自願當人頭的窮苦民眾,安排他們入住據點,吃住全包,這些人頭表面上擁有董事長頭銜,實際上只是提款工具人。
為了讓人頭功能更淋漓盡致發揮,詐團還安排成員假扮公司會計與董事,陪同「老闆」到經發局等主管機關變更公司資料,再去銀行開設帳戶給詐騙機房使用。
有趣的是,這些「董事長」赴銀行開戶時,還會穿上西裝或洋裝裝門面,因多數具備營造、水電、地產等背景,面對銀行提問,回應頭頭是道,更容易通過審查。
警方搜索據點時,赫然發現15名人頭,擠在「董事長集中營」裡,其中4人曾是街友,3人是前餐廳老闆,其餘則來自營造、水電、土地仲介或無業背景。雖然生活潦倒,經詐團「包裝」成企業負責人,協助辦帳戶、洗錢轉帳,淪為犯罪集團的棋子。
警方提醒民眾提高警覺,切勿輕信「高報酬投資」話術,更別為一時金錢誘惑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不僅得不償失,還可能身陷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