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判決指出,蔣男自2022年8月起任職該校教師並兼任總務主任(已於今年4月免兼),去年5月5日,蔣男在校內空教室突然向女教師告白,女教師當場拒絕,翌日更傳訊明確要求「減少私下交流並結束此話題」,也當面表明無庸道歉。
不料,蔣男自同年5月11日起,竟假借道歉、示弱、關心、求取原諒等名義,連續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影片,甚至自導自演拿荷蘭卡通「米飛兔」幫自己求情,自稱「大笨蛋」並寫下「看在我是世界巨星的面子,可不可以原諒他」等獵奇內容,蔣男更深夜傳訊情緒勒索,聲稱需靠酒藥入睡,甚至硬闖女教師所在的教室要求對話,種種行徑讓女教師心生畏怖,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刑事部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南地法院1月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跟蹤騷擾罪,判處蔣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蔣男也依台南簡易庭判決,賠償女教師精神慰撫金共15萬4747元。
台南市政府認為蔣男身為公務員卻違法跟騷,損害政府信譽,依法將他移送懲戒,蔣男答辯時坦承錯誤,強調已付清罰金與民事賠償,且事發期間仍盡力完成二期校舍與地下停車場工程,近期已準備搬家並申請調校,請給予重新開始的機會。
懲戒法院合議庭認為,蔣男兼任行政職務本應謹慎自持,卻無視同事明確拒絕,反覆騷擾長達3個月,且本案經媒體報導及校內傳播,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的尊重,嚴重損害校譽及公務員形象,考量他坦承犯行、悔過態度及已清償精神慰撫金等情狀,審酌後判決記過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