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察院裁罰案件確定名單,2016年1月至3月當期與蘇素娥「同榜」因財產申報不實被開罰的名人,還包括時任台北農產運銷公司董事的現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處分原因則是「無正當理由逾期申報」,游淑惠該次也被開罰60000元。
據了解,蘇素娥漏報財產一事早在今年3月總統府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提名人選時被揭露,根據監察院廉政專刊第107 期「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105年1月至3月)」,其中第10項次的受處分人,就是時任台灣高等法院庭長的蘇素娥。
監察院資料顯示,蘇素娥應依規定據實申報財產,但她在2013年12月31日申報的財產,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並未據實申報,漏報項目包括配偶存款9筆,股票5筆,基金受益憑證10筆。
監察院開罰理由指出,經蘇素娥陳述申報不實理由後,認為不足採信,因此以故意申報不實為由罰鍰22萬元,處分日期為2016年2月19日,處分確定日期是同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