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性影像

即時
2026/04/25 15:24:00
任職南投縣警察局警員張姓男子,利用留宿分局宿舍的機會,連續2日潛入男女共用盥洗室偷拍女同事洗澡,一審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但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張男身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且犯後一度否認並企圖湮滅證據,因此撤銷原判,2罪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賠償60萬元,不得上訴。

即時
2026/04/18 09:38:00
屏東一名男子在婚姻關係維繫期間,竟兩度偷拍與妻子的性愛影片,未料他離婚後還將影像傳給前妻親友,並恐嚇若不聯絡他就公開散布相關影像,甚至以輕生施壓,嚇得前妻報警求助。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偷拍性影像、供人觀覽及強制未遂等罪,判合併執行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依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攝錄之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

即時
2026/04/03 10:00:00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 LINE 結識一名女子小美,去年3月兩人相約前往高雄市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不料,洪男竟在雙方合意性交之際,未經甲女同意,私自使用手機錄下兩人的性行為影像。事後以此要求小美再見面,小美拒絕被恐嚇直接報警,警方到洪家直接搜出性愛影片,化解性愛片外流風險。
熱門新聞
娛樂
娛樂
娛樂
社會
娛樂
娛樂
社會
國際
娛樂
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