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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06:45:00
台南一名母親不滿就讀國小兒子被校車公司「拒載」,投訴業者未依規定配置隨車人員,反映後竟遭對方拒載報復,導致兒子身心受創、自己也罹患憂鬱症,母子控告遊覽車公司並索賠50萬餘元。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認為,校車公司是因男童多次違反行車安全守則才拒載,且配置隨車人員的責任在於學校而非業者,最終裁定駁回母子訴求,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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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