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今年初戴正吳宣稱並未向郭台銘提告,同時讓官司進入調解期,只要雙方調解成功,戴正吳不續告就自動結案,但沒想到,調解期間雙方毫無共識,只好繼續對簿公堂。
下週一(13日),新北地院將第三次開庭審理,為證實郭台銘當年與戴正吳簽訂獎勵合約效力,律師申請傳喚郭台銘私人大帳房、多數時間在海外的莊宏仁出庭作證。「戴桑(戴正吳)就是要向法院證實,這份(獎勵金)合約有效,才能向鴻海追討6億元獎勵金。」知情人士對本刊說。

據了解,今年8月中旬,戴正吳與鴻海就已再度對簿公堂,經過激辯又無共識下,承審法官當庭建議雙方,即使戴正吳已經退休,但仍具豐厚產業經歷,鴻海可考慮回聘戴正吳為顧問,再由鴻海給付顧問費取代獎勵金,希望能一解僵局。

雖有法官居中調解,然而「此提議不符合公司治理原則,該合約一開始就未通過董事會,現在要用顧問費給付也說不過去,因此並未採納。」知情人士透露。在鴻海拒絕提案後,法官只好諭知另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