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指出,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51名立委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未確定歲出總額、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數、刪減凍結監察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行政院、總統府、交通部能源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原住民族委員會、交通部等機關的業務費,以致影響其基本運作維持、統刪特別費及統刪一般事務費部分,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此外,行政院亦認為立法院於今年1月21日三讀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的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表示,依《憲法訴訟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評議後,大法官已於8月6日評決受理2件聲請案,憲法法庭今天將聲請書狀內容和相關資訊公告於官方網站上。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憲法法庭肩負守護憲法秩序的任務與責任,不過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改變憲法法庭審議案件門檻,並於7月25日再度全數否決總統賴清德所提大法官人選後,憲法法庭目前功能實質癱瘓,政院感謝憲法法庭在程序受理本案,也盼憲法法庭能夠早日恢復正常運作,就本案進行實質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