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台灣律師蔡昆洲在Threads中發布貼文,表示在台中地院遇到非常荒謬,卻又暴露制度漏洞的狀況,對造派來的劉姓律師,當庭堅稱自己是被告奧地利公司的法務人員、員工,卻拿不出任何證明文件。但只要在網路上搜尋他的名字,就會清楚看到他是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東莞分所的資深律師,執業長達24年,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是歐洲公司在中國的員工?
蔡昆洲指出,「他在法庭上臉不紅氣不喘地公然說謊,顯然知道台灣民事訴訟法的漏洞:台灣的法律沒有強制律師代理,只要審判長同意,任何人都能成為民事案件的訴訟代理人」,依法律規定,當事人的員工、親屬,只要能證明對台灣法律制度有相當程度的理解,就能夠訴訟戴立,本意是方便民眾的規定,被推到極致,就變成這種荒謬的情況—讓中國律師鑽漏洞,直接在我國法院執業。
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此案為民事訴訟,被告為奧地利公司,具狀委任無台灣律師資格的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劉榮芳為訴訟代理人,,劉並於台中地院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亦即今年8月13日開庭時,表明是以受僱於被告之法務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俗稱法務人員),因劉無台灣律師資格, 且未能提出相關佐證,該案審判長(法官陳冠霖)並「未許可」他代理訴訟,並就原告訴訟代理人(蔡昆洲律師)提出質疑的事項,命劉補正資料,該案昨日並未進行本案訴訟審理程序。
台中地檢署則表示,這名中國律師有違反律師法之犯罪嫌疑,目前已經分案,指派檢察官積極查辦。此外,有眼尖網友指出,實際查詢劉蓉芳姓名後發現,就是中國當地黨員且執業範圍明定包含台灣。不少人留言表示,「監察院或法務部應該出來說說話吧」、「太扯了吧?這難道不是國安層級的事嗎」、「擴!這已經是國安漏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