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奮曾在臉書發文向前立委高嘉瑜喊話,要她為爆料民進黨性騷事件暗藏黑數言論負責,否則民進黨應處理其抹黑行為,後沈富雄在2023年6月6月《TVBS電視台》的《少康戰情室》節目中針對此文,怒責「這個翁達瑞,這個知識分子的敗類」、「那個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叫翁達瑞,真名叫陳時奮」
沈富雄的言論讓陳時奮大感憤怒,進而向法院自訴公然侮辱,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但卻屢吞敗仗,一二審沈富雄均獲判無罪,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時,沈富雄主張,他的言論縱然粗鄙,但是依循一定脈絡,且攸關公眾事務,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士院認為,沈的用語雖粗鄙不雅,但尚未超過一般人可忍受的範圍,且言論屬可公評之事,判陳敗訴,陳不服上訴二審。
高院合議庭認定,沈富雄使用「敗類」、「沒有廉恥」、「臉皮厚」等語,固然不留情面且令人難堪,但他的本意為回應主持人提問、對於媒體報導方向提出看法,並說明自己於2023年 6月2日轉述高嘉瑜私下談話的內容,並非如陳時奮貼文所指,高嘉瑜稱民進黨性騷擾黑數很高等語。
高院指出,沈富雄的言論性質屬於意見表達,並非基於侮辱或故意侵害名譽權的特定目的。且陳時奮在臉書的貼文是自願設定公開,屬公眾評論的對象,沈富雄對陳時奮的評價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合理評論而得阻卻違法,故判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