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走私322公斤大麻市價6億元 船長為了100萬賞金被判刑9年 
檢警查獲跨國遊艇走私案,查扣322公斤大麻市價6億元。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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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走私322公斤大麻市價6億元 船長為了100萬賞金被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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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1:17:00

記者:

王吟芳

屏東男子劉冠德去年受跨國毒梟以100萬元酬勞利誘,與同夥駕駛租來的遊艇「東尼2號」出海接應重達322公斤、市價6億元的大麻,但返航途中就遭海巡攔截,阻止毒品流入市面。檢警循線逮獲7名台籍共犯,依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罪起訴,屏東地院日前分別判處劉男等人9年至1年6個月不等徒刑,併科最高100萬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由綽號「柬埔寨宋哥」、「香港人」等組成的跨境毒品集團,去年企圖利用遊艇走私大麻進入台灣,於去年9月委託台灣男子陳鼎祥籌組人馬,答應支付300萬元報酬,陳再透過友人葉首睿找上熟悉屏東海域的船長劉冠德,雙方10月初在高雄一家海產店密會,拍板由劉擔任船長。
去年10月15日,劉冠德駕駛遊艇,搭載許偉翔自恆春後壁湖漁港出海,並在外海與一艘不明國籍木殼漁船接駁毒品,數量高達322公斤。船隻返航途中,岸上盧洸亦等人則準備在屏東枋山龜山沙灘接應,但海巡早已掌握線索,在距岸約1浬處攔截遊艇,當場逮捕劉、許2人並起獲全部毒品。岸上接應人馬發現情況不對,隨即鳥獸散,但檢警隨後陸續拘提盧洸亦、葉首睿、陳鼎祥、簡睿廷、陳唯善等人,全案共7人被起訴。
法院審理時,劉冠德、陳鼎祥、許偉翔3人均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分別判刑9年、8年與7年6月,併科罰金100萬、80萬及20萬元;葉首睿則判7年、罰金15萬元。其餘參與岸際接應者,因僅涉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判刑較輕:盧洸亦2年10月、簡睿廷1年7月、陳唯善1年6月,並各併科6至18萬元罰金。
至於幕後主謀「柬埔寨宋哥」、「香港人」及多名綽號犯嫌,仍在檢方偵辦追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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