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司法改革黨主席的律師張靜今受訪指出,柯文哲如果現在還沒有籌到7000萬,或是已經籌到7000萬但尚未做出決定,他都建議柯週一就通知律師表明拒絕交保。
張靜指出,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柯文哲所犯案件有延長羈押期限的規定,審判中每次不得逾2個月,第一審、第二審皆以6次為限,第三審為1次為限。換言之,柯文哲一審羈押最長就是15個月,如果法官在此之前無法審結宣判,勢必得撤銷羈押。
他表示,這個案子不可能在11月底就審結宣判,但柯文哲8月底時羈押已滿一年,到11月底也只剩2個多月,到時法官若沒結案,就非放人不可,而且既不用交保,也不必電子監控。
張靜認為,柯文哲現在若去交這7000萬,換來的是電子監控外加7000萬的債務;再者,他交了這7000萬,一定會有人藉題發揮說柯文哲真的很有錢,柯文哲一定有貪污,不然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多錢之類的不利說法傳出。
張靜說,柯文哲惹上官司後請了幾個律師,一定有花了很多錢,即使這些錢是借來的,他都會建議柯再撐兩個多月,「現在忍耐兩個多月,可以換未來幾年不用接受電子監控,也不用拿出7000萬元,很值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