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南投縣、雲林縣及北市大安分局調查發現,洪男今年6月才自國內某大學畢業,在學期間為滿足私慾及營利,自去年起在Instagram及多款交友軟體上,精心設局犯案。他先是偽裝成女性身分與網友攀談,取得信任後,在視訊時使用變聲器軟體讓自己聲音聽起來像女性,並依照預先擬定的影片腳本,誘使對方在視訊通話中做出猥褻行為,並暗中將整個過程側錄下來,以此方式錄製的性影像共計289部,多為成年男子,另有32部被害人為少年,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與性自主權。
除了喬裝女性側錄他人性影像,洪嫌另早自2022年間就在社群網站X(前身為Twitter)上設立帳號,招攬不特定網友加入其設立的Telegram群組。他在群組內公然刊登性影像目錄,以每部新台幣200元至2500元不等的價格,販售其透過各種管道購買或交流所得的性影像,總計成功販賣203部。
此外,洪嫌為管理其龐大的非法資料庫,將包括1339部成年男子及127部少年在內的大量性影像重製儲存於Google雲端硬碟、MEGA雲端硬碟及隨身碟等數位儲存裝置中,方便其進行交易與散布。
檢方指出,全案曝光源於有7位被害人去年12月間陸續提出告訴,經數月偵查,檢警於今年5月14日持搜索票,前往洪嫌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執行搜索與拘提,當場查扣其作案用的手機、電腦、隨身碟,並扣得Google雲端硬碟等電磁紀錄,經統計,內含非法性影像總數高達6918部,洪嫌則在偵訊過程中自動繳回犯罪所得共12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