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東屏/專欄作家、前中國時報駐東南亞特派員、現居花蓮萬榮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23日發生溢流導致潰壩,大水沖進鄰近的光復鄉致災,至今為止已知18人死亡、6人失聯、139人受傷。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表明,將展開對整個過程必要的檢討跟追究責任。不過就事實而論,此次不幸事件發生,中央和地方其實在份內都已經做了該做的事,差別只是做得不夠到位,很難說是有什麼特別嚴重的失職及責任。
實則事發之後,中央與地方政府立刻就展開了互相指責的戲碼,一般人得到的印象是中央曾經9度示警,但地方政府不以為意未執行災區疏散才釀成大禍。但真是如此嗎?
馬太鞍堰塞湖潰壩事件雖然可以算做是天災,但卻是可以預測的天災,這是因為堰塞湖是於今年7月22日便已確認存在,到 9月23日發生溢流潰壩,其間足足有2個月的時間,中央單位也在堰塞湖現場設置了監測設施,不同的學術單位也多次前往觀測研究,做出在正常情況下將於10 月初溢流的評估。
當然,最後提早溢流潰壩,主要是因為做出前述評估時尚未有樺加沙颱風的因素。只不過令人不解的是,9月19日時樺加沙颱風的路徑已大致確定,台灣東部顯然會受到外圍環流影響而有暴雨,但專家共識卻將「最可能情境」由「極端潰壩」改為「晴天溢流、下切約50公尺」之沖刷型態勢,匡列的疏散人口不過數百人而已。
所幸前內政部長水利專家李鴻源9月3日受內政部長劉世芳之託組成專家團隊協助監測評估馬太鞍堰塞湖。這個團隊9 月 21 日得出「潰壩溢淹影響範圍將比先前預估更嚴重」,中央遂於9 月22 日發出「因應樺加沙颱風造成的豪雨,啟動預防性疏散,花蓮縣先期執行預防性疏散,下游光復鄉、鳳林鎮、萬榮鄉共列管1837戶、實居8524人;啟設3處收容所,並輔以依親與垂直避難等分流措施」。結果9月23日14時50分馬太鞍堰塞湖發生壩頂溢流,15時08分首波洪峰衝到馬太鞍溪橋,15時30分左右馬太鞍溪橋遭沖斷,16時左右泥流溢淹至光復市區,造成嚴重災害。
現在問題就來了,災害的造成,是否真的是花蓮縣政府沒把中央的警告當一回事而未執行疏散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根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資料,花蓮縣政府回報的數字是收容所有130人,依親(前往親戚、朋友家避難)1365人,另有5348 人是採取垂直避難,總計6843人,和中央所匡列的8524人有1681人落差。這一部份,當然可以算做是花蓮縣政府執行不力,但若說完全未執行,則有失公允。事實上,李鴻源也指出,匡列人數確實是一夕間由數百人膨脹為八千多人,對花蓮縣政府而言有很大壓力。
由於絕大多數是垂直避難(依親的部份應該也有相當程度是到有樓房的親朋家避難),所以也有不少人指責花蓮縣政府為什麼不強制疏散而讓他們垂直避難。實際上這完全是自以為是的看法,在面臨洪水的時候,垂直避難是最快速最有效的辦法,條件必須是鋼筋水泥樓房,而且兩層以上基本就夠了。此次洪災發生的第一時間,網路上出現的視頻,幾乎全是災區民眾站在安全高處所拍,就是明証。
那麼,中央有警示災害,地方有執行疏散,為什麼最後災難還這麼嚴重呢?
由於光復鄉就在我所居住萬榮鄉的隔壁,所以我在9 月25日曾親自前往災區探查,也做了一些訪問,有些災民說得到了疏散通知,有些說沒有聽到,但得到的共同說法就是「水來得太快了」,「沒想到這麼嚴重」。事後,我也在臉書上看到一個署名為「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人員」的貼文,指出他們已經一定程度準確預測災害範圍,花蓮縣政府也配合執行疏散,災害應變中心還為此特地向花蓮縣政府致謝,「結果怎麼會這麼嚴重。」
其實,這也許就是此次災難的關鍵詞----「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而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應該是中央單位對所監控堰塞湖可能發生災難的評估失準。
最明顯的例證就是中央評估堰塞湖壩頂溢流後,溢流口會下切50 公尺,結果卻是當天就下切80 公尺,最後的結果是整整下切114 公尺,9100 萬噸的蓄水,一天之間沖下92 %,剩下不到700萬噸,試問,這樣的衝擊力道與水量,連馬太鞍溪大橋都被沖垮,馬太鞍溪的堤防又如何承受得了,洪水要越過堤防,也根本不是難事。
事發之後,家住光復市區也是此次受災戶的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就痛批,他去年十一月就陪同地方鄉親向第九河川分署提出陳情,指出馬太鞍溪南側堤防會再潰堤,但九河分署僅作臨時修補、沒徹底補強,如今同一處堤防再度潰堤,滾滾泥流灌入光復市區。張峻氣憤表示,「此次光復重大災害,第九河川分署應負全責!」
事實上,就算是九河分署補強了堤防,也難敵這次洪水的衝擊。也有很多人指出,馬太鞍溪南岸有兩個採砂石車出入的開口堤是洪水沖入光復市區的破口,中央單位跟學者都表示不是主要的原因,理由就跟上述一樣----洪流實在太強太大。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林元鵬也在接受訪問時指出,此次傾洩而下的水量是預估的四倍多‧
退役國軍災害應變中心後勤整備戰情軍官黃其君在《風傳媒》上發表了一篇名為《溢流與潰壩,一紙錯誤通報的代價》觀點投書,說到了一些重點。他指出「溢流」與「潰壩」的防災機制截然不同,倘若中央單位一開始就明確指出「潰壩」風險,就可有效擴大全民抗災意識,但中央通報僅持續提「溢流」卻完全忽視「潰壩」風險,然而「溢流」與「潰壩」雖僅有一詞之差,卻代表著完全不同的危機。溢流時,僅是堰塞湖水位超過壩頂,洪災緩慢影響有限,潰壩則是壩體瞬間崩潰,洪水傾洩而下。
這也是我前往災區探查所得到的結論,亦即光復鄉民特別是市區民眾,幾乎沒有任何人意識到一場災難即將來臨。
這恐怕也是農業部事後要求媒體不要用「潰壩」而要用「溢流」這個詞的原因,部長陳駿季後來緩頰說不需要糾結這2個名詞,因為溢流的結果就是潰壩。關鍵是,一般老百姓不會有這種專業知識,政府就應該以直白的語言警示,特別是有關災難情事,從寬預估災情甚至予以誇大都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