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知內情人士指出,紫靈宮孫家姊妹把女代書籌來的資金,導向代銷公司富驛廣告負責人吳嘉惠帳戶,吳女身為房屋代銷業者,長期需要大筆資金進行周轉或作為建案押金。吳女初期尚能固定付息,甚至孫家姐妹也先提供200萬資金投資吳嘉惠,取得女代書信任,進而吸引女代書投入。
孫家姊妹與吳嘉惠聯手製造出「有利可圖」假象,鼓勵女代書持續對外舉債、招募親友投入更多金錢,事後才發現3人根本是借新還舊,孫家姊妹甚至還從中抽成賺利息,做起無本生意,死者家屬的律師分析,「全案已明顯有龐氏騙局的性質。」
女代書生前表示,當吳女房地產項目獲利後,會將款項利息匯給她,但這筆錢她必須與孫麗雯跟出資的金主,依照比例拆帳,孫女拿的部分被稱為「香油錢」或「帳務管理費」。相較之下,女代書作為主要的出資人,利息收入比例反而是最低。
女代書曾控訴,拆帳後的香油錢也並非匯入紫靈宮的公帳,而是被指示匯入孫麗雯兒子的帳戶,疑似要避開宮廟稅務問題,也可能根本就是孫家姐妹的私人獲利。
女代書還說過,孫家姐妹與吳嘉惠的來往密切,就連孫麗雯的兒子也被安插到吳女公司上班,在整個詐騙結構中,吳女可能僅是一個「棋子」或「傀儡」,孫家姊妹才是幕後真正的主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