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起訴資料,趙男與暱稱「水源」的男子透過通訊軟體LINE聯繫,由「水源」在今年6月時,聯絡位於中國大陸的運毒集團成員,將6大桶、150公斤的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委託不知情的貨運公司承攬運送至桃園桃園機場華儲快遞。
同月8日晚間,趙男以2萬元的代價接受「水源」指揮,先於9日凌晨3點,開車至台中與其會合後,再一同驅車前往新北市五股區載送黑衣男子,3人前往大通公司,本由黑衣男子取貨,但因其未帶身分證件,導致領取失敗;隔日中午12點,由趙男單獨前往取貨,不過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早在5月底已接獲情資並移送桃園市調處偵辦,趙男當場人贓俱獲被活逮。
趙男被桃園市調處帶回偵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桃檢昨日偵查終結,依運輸第四級毒品等罪嫌起訴趙男。查扣的「1-甲基苯基-1丙酮」經鑑定後,確認為三級毒品「喵喵」先驅原料,今日檢察官依職權核發命令取樣後銷燬,減少毒品保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