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拘留所自殘血濺警局 撿回一命北院裁定收押
洪姓男子在警局自殘,撿回一命後遭到羈押。

通緝犯拘留所自殘血濺警局 撿回一命北院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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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1:23:00

記者:

馮茵

新北市洪姓男子因過失致死、妨害公務等等案件遭到通緝,員警在國慶日那天將他逮獲,關至拘留室留置,豈料洪嫌趁員警不注意,拆下天花板上的輕鋼架鐵片,試圖割腕輕生,當場血濺四處,員警發現後立即制止,送醫後已無大礙,出院後被押解歸案,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
警方指出,2024年1月,洪嫌在安坑交流道附近與一轎車發生車禍,造成對方死亡,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並且羈押,檢方起訴後,法院裁定洪嫌10萬交保,但洪男卻無故未到庭,去年遭到北院通緝。
國慶日當天傍晚6時許,洪嫌在土城延吉街一帶用餐,因神情異常被巡邏員警盯上,欲上前盤查,但洪嫌因心虛拒捕,還試圖攻擊員警,最後遭到制伏。
員警將他帶回土城分局拘留室內安置,豈料他趁員警不注意,攀上天花板並拆下輕鋼架鐵片,朝頸部、手臂一割,當場血流如注,所幸員警及時發現救人,洪嫌送醫縫合後無大礙,土城分局昨將他押解歸案,北院認定他犯後態度不佳、消極,且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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