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妮雅化妝品又強迫推銷 連3季拒協商!北市消保官出手開鍘5大違規
愛妮雅化妝品遭控強迫推銷,連三季無故拒絕出席協商,北市府啟動聯合稽查。法務局提供

愛妮雅化妝品又強迫推銷 連3季拒協商!北市消保官出手開鍘5大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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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1:15:00

記者:

李依璇

愛妮雅化妝品集團因多次遭民眾申訴以路邊問卷、免費體驗名義強行推銷保養品及課程,北市府今(15日)公布,今年已累計51件消費爭議,申訴金額從數千到數萬元不等,此外,愛妮雅連續3季無故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市府法務局已會同衛生局、勞動局、消防局與建管處啟動聯合稽查,查出契約內容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5項規定,衛生局已勒令限期改善,若逾期未改,最高可罰30萬元並得連續處罰。
北市法務局指出,經統計愛妮雅化粧品集團於114年度連續3季均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各協商會議,消保官早於8月27日會同各局處稽查愛妮雅集團民權西及欣洋門市,發現其契約條文涉及多項違規,包括未明定契約審閱期、會員權利義務、退費與解約程序、服務項目與履約保障等,形同片面變更契約。衛生局已依《消費者保護法》命業者限期改正,將持續追蹤。
消保官指出,「愛妮雅化粧品集團」慣以填寫問卷或提供免費肌膚檢測方式,邀請消費者入店使用產品,進而購買各類商品,此已構成訪問交易,消費者可把握消保法所賦予的7日無條件契約解除權,倘業者未告知消費者可於7日內解約,消費者至遲可於4個月內行使解除契約的權利。
事實上,今年6月新北地院曾審理一名張姓警員遭愛妮雅門市強迫推銷案,張男原僅被邀進店「免費敷臉」,卻遭多名店員輪番推銷刷卡131萬餘元。法院認定,業者以護膚服務為誘因、以商品買賣為名,屬「混合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判業者返還85萬餘元。
法務局強調,消費爭議協商制度是協助雙方化解糾紛的重要管道,業者連續三季拒絕出席,不僅浪費行政資源,也損害消費者權益。未來若仍有企業經營者無正當理由缺席協商,北市將按季公告並聯合稽查,以警惕業者重視消費者保護。
民眾若有消費疑義,可上「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市民專線1999轉781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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