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以陳旻楨、莊姓及黃姓男子為首的集團,涉嫌以「鑫聚開發」等未獲能量登錄的公司為核心,表面上以菸酒、禮券買賣為正當營業項目,實際上卻以此為掩護,向銀行申請大量虛擬帳號,提供給詐欺集團及網路博弈平台使用。
專案小組發現,集團收到被害人款項及賭資後,會再透過層層轉匯方式,將資金移轉至旗下掌控的多家人頭公司帳戶,以此方式切斷金流,製造斷點,規避銀行洗錢防制機制的監控。經查相關虛擬帳號涉及多起電信詐欺及博弈案件,經手非法金流總額竟高達51億3千多萬元。
本案是由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指派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許亞文主動分案,指揮高雄市刑大、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於9月24日同步出擊,在高雄、台中、台北等32處地點,針對涉案的11家公司執行搜索。
專案小組當天查扣犯罪不法所得成果豐碩,包括保時捷及雙B名車、愛馬仕名牌包、名錶等奢侈品,總價值約8600多萬元;此外,更在鑫聚開發等公司相關帳戶內扣到2100多萬元的現金,總計查扣資產價值逾億元,顯示該集團獲利相當驚人。
專案小組於搜索當日同步傳喚、拘提被告共17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主嫌陳旻楨、莊姓及黃姓男子等3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主持參與犯罪組織、《洗錢防制法》的一般洗錢與特殊洗錢罪、未經能量登錄經營第三方支付業務及《刑法》加重詐欺、營利賭博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橋頭地院審理後裁准將3人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