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媒報導,10日上午,居住於倫敦西區的Burcu Yesilyurt在前往車站搭乘公車途中,為避免咖啡在車日前一名女子為了搭公車時避免翻倒飲料,將手上剩餘咖啡倒進水溝,隨即出現3員警當街追趕逮捕,開出150英鎊(約新台幣6155元)罰單。
Yesilyurt表示,當時她非常害怕,不知道如此行為會遭罰,也沒有看到任何警示標誌提醒市民;然而根據《1990 年環境保護法》第33條,以「可能污染水或土地的方式」處置廢棄物屬於違法行為。
Yesilyurt感到不滿,經申訴與審查,市政府認為,Yesilyurt的行為非惡意、排放量少,且缺乏明確警示,罰款不具合理性,因此已於22日通知撤銷罰單,並對造成的困擾表達歉意;市政府發言人強調,員警已被命令不得因同樣的罪行追捕其他人,同時也鼓勵市民對認為不當的罰款提出申訴。
對於市府撤銷罰單,Yesilyurt表示贊同,並呼籲市政府在垃圾桶、公車站等地設置更清楚的標示,以提醒市民正確處理廢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