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見!淡水婦抓「全台唯一保育蜻蜓」拍照被法辦 恐遭處1年以下徒刑
無霸勾蜓是台灣唯一保育類蜻蜓。取自農業部

首見!淡水婦抓「全台唯一保育蜻蜓」拍照被法辦 恐遭處1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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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 16:02:00

記者:

李依璇

新北市淡水區66歲許姓女子,今年8月間在楓樹湖步道發現一隻碩大的蜻蜓,用手將其抓起拍照錄影後上傳臉書社團「奇異昆蟲世界」。貼文曝光後,眼尖民眾發現是罕見的保育類「無霸勾蜓」,隨即向檢警檢舉。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許女未經許可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日前偵查終結,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農業部資料顯示,無霸勾蜓是台灣蜻蜓中體型最大的品種,體長可達11公分,展翅寬更可達13公分,也是全台唯一被列為保育類的蜻蜓,更是重要指標性物種,廣泛分布於北、中、東部海拔1500公尺以下的山區,包括北投竹子湖陽明溪、內湖大溝溪、內溝溪、文山小坑溪及南港四分溪。
無霸勾蜓具有碩大的身軀和艷藍綠色的複眼,再加上黑黃相間的尾部,非常容易辨識。依規定,除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外,民眾不得擅自觸碰、捕捉或干擾。
起訴書指出,許女當天徒手將無霸勾蜓短暫拘持,為拍攝照片、影片再上傳社團炫耀,已屬騷擾行為。民眾發現後向保七總隊檢舉,警方與檢方循線查獲,許女在偵查中坦承犯行。
士檢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42 條第 1 項第 1 款聲請以簡易程序處刑。依規定,騷擾保育類動物可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6 萬至 30 萬元罰金;若造成動物死亡,刑度更可提高至 2 年以下,案件後續將由士林地院簡易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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